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继续教育条例》、《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增设五门继续教育培训公修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现将有关学习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内容
1. 现场培训公修课程:《分享经济》、《供给侧改革》;
2. 网络培训公修课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互联网+及行业应用》、《2016-2017学年教师公修课》;
3.网络培训专业课程(详见平台通知)。
二、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三、培训方式
1.现场培训:采用自学为主、集中辅导(3天)、开卷考试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
2.网络培训:采用网络培训、网络考试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网络报名、缴费、上网学习及考试方法等请参见“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网络教育服务平台”(http://fzrs.fjlearning.com)的培训指南。
经考试合格,由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授予继续教育学时证书,并按有关规定作为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报考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开展继续教育专业课及公修课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优先安排拟晋升中、高级职务人员参加学习,保证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规定,培训收费标准:
1. 培训费为每学时3 元。
2.教材费:《分享经济》每册36元、《供给侧改革》每册39元。
收款单位: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银行账号:1402 0271 0900 8963 63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地 址: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八层)
联 系 人:陈菁、蔡维维
联系电话:83308289、83377105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1月11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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