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8〕12号)和《关于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办〔2008〕9号)规定,经市局党组研究并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决定给予2013年度至2015年度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许峰等51位同志各记三等功一次。具体名单如下:
市局机关:许峰;
市局稽查局:吴丹昊、陈光忠、吴翔;
直属税务分局:陈梅、陈林曦;
涉外税务分局:孙延平;
鼓楼区局:陈裕勇、林庄、游嘉;
台江区局:高美红、刘建飞、陈晨、王霞、刘湘蓉、张峰、唐美琴;
仓山区局:杨玲、陈建川、陈广兴;
晋安区局:陈捷、李秋穗、王硕武、林运辉、张攀、唐研;
马尾区(开发区)局:陆健仁、陈鸿;
闽侯县局:陈忠元、吴仁枢;
闽清县局:刘忠江、严华、鄢荣喜;
永泰县局:林尚武、叶绍健、郑成松、谢敏;
长乐市局:郑隆重、柯炳霞、黄纲淞、姜莺、陈剑、周莹、陈建生;
福清市局:陈邦洪、刘传昕;
连江县局:余昌兴;
罗源县局:黄锦锦、范子中、林信锋、陈飞凌。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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