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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区共计37位教师喜获“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殊荣

来源:仓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6-03-2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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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考核认定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与市级学科带头人的通知》(榕教人〔2015〕150号)精神,我区积极组织各基层学校(单位)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经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认定对象进行业务考核和申报材料的评审,我区潘娟娟等19位教师认定为市骨干教师,陈晶等18位教师认定为市学科带头人,聘任期为五年(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这标志着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效果显著,也为名优骨干教师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