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部门、各社区: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林兴同志(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韩宁同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兼管财政所,分管党政办工作。
陈颖同志(人大工委主任):负责人大工委工作,分管民政、医疗卫生、计生工作。
王俊同志(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建工作。
赵建华同志(党工委综治副书记):分管综治、信访、维护稳定、司法、国家安全、反邪教、打击传销等工作,联系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暂时代管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
刘释文同志(党工委组织委员):负责党建、组织、人事、老干部、机关支部工作,兼管党政办、机关效能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和“12345”平台投诉办理等工作,联系学生街征迁工作。
王敏婕同志(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统战(含民族、宗教、侨务、对台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老体协、健康教育、旅游工作。
林宗辉同志(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经济、市场监督管理、劳动保障、科技、科协、机关工会、三产办工作,联系学生街征迁工作。
朱建设同志(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数字城管”、城建、城管、市容、爱卫、环保、绿化、收费中心、液化气整治、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物业管理、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
曹欢琴同志(司法所所长):负责司法工作,协助综治副书记分管综治、信访、国家安全、反邪教、维护稳定等工作。
除以上分工外,各位分管领导还承担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原则上根据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街道相关领导负责。
为了保证街道工作的正常运转,街道领导实行“AB角工作制”。互为AB角的街道领导,一方离开本市外出开会、学习或考察时,相应的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并互相做好工作衔接。具体对应如下:
林兴同志与韩宁同志互为AB角;陈颖同志与王敏婕同志互为AB角;王俊同志与曹欢琴同志互为AB角;刘释文同志与赵建华同志互为AB角;林宗辉同志与朱建设同志互为AB角。
全体班子成员应自觉服从党工委的安排,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分工不分家、街道一盘棋的思想,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同心协力做好街道各项工作。
中共仓山区委对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