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仓人社监〔2021〕4号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有关规定,现决定对2家企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1、福州鹏浅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福州鹏浅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祖良(原法定代表人:姜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32GM9U45,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福峡路1123号福州三迪创富广场A区2F。
2021年5月6日以来,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福州鹏浅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福州鹏浅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傅某某、邹某某、温某某、陈某某、黄某某、王某、尹某、朱某某、容某某、秦某、张某某、陈某某等12人工资102288.4元。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员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于2021年5月20日向该公司送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福州鹏浅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限期支付给傅某某、邹某某、温某某、陈某某、黄某某、王某、尹某、朱某某、容某某、秦某、张某某、陈某某等12人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21年7月5日,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已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2、福建泰申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福建泰申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连正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33G4HT9Q,住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96号港头商务中心(港头广场)1号楼7层20商务办公-2,生产经营地: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6号2号楼305。
2021年5月12日以来,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福建泰申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福建泰申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杨某某的工资19382元。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员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于2021年6月9日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福建泰申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限期支付给杨某某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21年7月19日,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已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附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一览表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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