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4-02-27 09:4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人员,并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2名,其中:司法协理员岗位1名,行政复议辅助人员1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人数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从业资格

司法协理员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行政复议辅助人员

1

35周岁以下

不限

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法学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优先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

  4、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5、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司法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一)司法协理员: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按照技术岗位薪资标准,2660元/月)

  2、所聘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3、工作时间:正常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4、本岗位拟安排在窗口工作。

  (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

  1、人员薪资(3800元/月)

  2、所聘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3、工作时间:正常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从事复议应诉工作经验的优先。

  5、具有良好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应用。

  四、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到3月2日

  五、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yfzq@sina.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七、面试考核工作:

  用人单位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审核后,确定参加面试或考核名单,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531915,联系人:季女士(仓山区司法局)

 

  附件: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