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3名,其中:一般驾驶员岗位3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驾驶员 |
3 |
40周岁以下 |
男 |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
B1证或C1证 |
1.一般驾驶员岗位要求:熟悉中巴车、一般轿车、工具车的驾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350元/月(按照仓山区劳务派遣用工统一标准)。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6月28日,10个工作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23室,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六、报名材料: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二份,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二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可延迟至面试时提交);本人1寸彩照两张。
应聘报名人员资料经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并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139853,联系人:刘女士(仓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仓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4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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