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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18-06-1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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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仓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系仓山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因单位公务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3名,其中:一般驾驶员岗位3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人数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从业资格

驾驶员

3

40周岁以下

初中及以上

不限

B1证或C1证

  1.一般驾驶员岗位要求:熟悉中巴车、一般轿车、工具车的驾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350元/月(按照仓山区劳务派遣用工统一标准)。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6月28日,10个工作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23室,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六、报名材料: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二份,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二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可延迟至面试时提交)本人1寸彩照两张。 

  应聘报名人员资料经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并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139853,联系人:刘女士(仓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附件: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

 

 

 

                        仓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