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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2023年第四季度公益性岗位人才工作辅助员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派遣服务费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4-01-1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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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3〕15号)文件精神,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拨付2023年第四季度人才工作辅助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派遣服务费,具体明细如下:

  公益性岗位人才工作辅助员:工伤保险费77.82元、生育保险费88.44元、派遣服务费75元,小计241.26元;

  现将公益性岗位人才工作辅助员费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532743;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12室。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