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20〕49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榕政办规〔2022〕6号)的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认定符合2023年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凯佳·江南里、保利云公馆)保障对象资格的林玉芳等160户保障家庭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11.24-2023.11.30(5个工作日)。
公示受理方式: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仓山区人才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和意见。电话:83570796;地址:福州市下渡街道美墩苑3号楼512室,邮编:350007。
附件:2023年人才限价房保障对象资格人员名单(仓山区)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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