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实施期限、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二、实施期限
三、主要内容
四、政策亮点
(二)在经办服务方面,提高政策兑现速度。对具普惠性质的稳岗返还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免申即享”的经办新模式,无需提供材料和证明,直接发放补助。
(三)在基金安排方面,充分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国家对部分政策的实施设定了备付期限的条件,同时也提出了“充分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支持基金结余不足的统筹地区落实政策”的要求。为支持各统筹地区均能有条件实施上述政策,动用省级调剂金提高统筹地区备付期限,对备付期限不足1年和不足两年的情况,分别制定调剂金补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