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对象范围: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5.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随军家属未就业的;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未就业的;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就失业的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免费完成就业失业登记的权利;如实申报信息的义务
申请条件:失业登记对象范围内的人员
申请材料:福州市失业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持身份证或居住证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办
办理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送达
咨询电话:83535869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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