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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福州市人社局《关于封控区、管控区企业稳岗稳就业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2-04-2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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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稳生产稳用工工作,现将福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封控区、管控区企业稳岗稳就业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2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立即通知属地列入封控区、管控区内注册地在仓山区的企业对照奖补政策条件和要求,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奖补。

  由于仓山区受影响企业较多,资金需求量较大,我局需根据资金缺口情况向上级人社部门申请资金支持。为此,请各镇街务必通知注册地在仓山区的企业于5月20日前向区就业中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区就业中心联系电话:83443162、83442530。

 

  附件: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封控区、管控区企业稳岗稳就业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27号)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