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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C型、D型拟取消对象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1-11-3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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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2021年福州市“万人计划”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人社综〔2021〕135号)文件规定,签订限价房购房合同前需退出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致函予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函件中提及仓山区有2户“万人计划”C型保障对象因购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需取消租用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经与电话联系,其表示自愿放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现将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 ,5个工作日。

  公示受理方式: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仓山区人才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和意见。电话:83532743 ;地址:福州市下渡街道美墩苑3号楼515室,邮编:350007。

 

  附件: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C型、D型拟取消名单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