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各重点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电子信息、城市交通运输、建筑、农业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现转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稳就业奖补的实施办法〉、〈关于支持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以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老员工为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21〕21号),请相关重点行业企业根据文件要求及时申报。政策咨询电话:83442530、83443162。
附件: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稳就业奖补的实施办法》、《关于支持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以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老员工为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21〕21号)。
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1年2月16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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