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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树诚会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8-11-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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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7号)和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仓山区关于贯彻市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仓政办[2016]3号)精神,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对象为:在我区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在初创三年内新招收人员,与新招收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可向我局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018年11月,福建树诚会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家增,企业地址: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4#楼3层07办公,向我局申请2017年招收3名其他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和实地考察,并通过失业登记和社保系统进行比对,认定该企业2017年招收的三名人员分别是林珠,身份证号码:350128198105******;人员类别:其他人员。江锦绣,身份证号码:350103198610******,人员类别:其他人员。龚赛招,身份证号码:352201198312******,人员类别:其他人员。符合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就业补贴申请条件,给予每人500元的补贴,拟补助金额15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6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2530;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联系人:林女士。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