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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征求意见

拟定14项积分指标,最高可获185分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18-10-02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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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将从明年起对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办法进行改革,实行积分入学。为科学合理制定积分入学办法,《福州市五城区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10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登录福州市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目了解详情,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根据意见稿,五城区招收随迁子女,将以区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实施电脑派位。在积分入学指标体系中,我市鼓励随迁子女父(母)在福州长期居住务工生活。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稳定居住生活积分、务工经营积分、附加分三个项目计算积分。除特别指出外,所有指标项目均累计积分,证件造假者取消报名资格。据统计,每名随迁子女积分最高可获得185分,其中稳定居住生活积分涉及最多,共有八项,最高可获得80分;务工经营有三项,最高可获得70分;附加分三项,最高可获得35分。

  另外,我市将把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纳入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并建立积分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积分较低、未派入学校的学生,教育部门将引导其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报名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