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 2019-02-28 09:44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闽教思〔2019〕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84号)精神,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等10个单位入选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485万元支持;龙岩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入选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990万元支持。为管好用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一)基地项目资金使用的主要范围

  1.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补助。支持基地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公益性活动。

  2.课程与资源开发补助。支持基地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自然生态等为内容的教育课程与资源。

  3.人员培训补助。支持基地根据教育课程需要,组织培训适合中小学生需要的专业课程讲解人员和活动组织管理人员,支持基地选派课程讲解人员和组织管理人员外出学习与交流。

  (二)营地项目资金使用的主要范围

  1.研学实践活动补助。支持营地组织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展集体实践和研究性学习。

  2.线路与课程开发补助。支持营地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自然生态等为内容的主题研学实践教育线路与教育课程。

  3.师资队伍建设补助。支持营地根据研学实践线路和教育课程需要,聘请研学实践教师,组织培训课程讲解人员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选派优秀讲解人员和组织管理人员外出学习与交流。

  4.与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相关的委托业务补助。支持营地根据研学实践教育线路和课程需要,与有关具备条件的活动场所签订协议,明确目标与任务、权利与义务,核定绩效考核指标,委托其在活动总体方案框架内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支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5.修缮维护和设备更新补助。支持营地根据研学实践线路和教育课程需要,进行必要的修缮维护、添置更新设备。

  二、支持资金额度

  (一)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1个(2990万元)

  1.福建省龙岩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补助2990万元。

  (二)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0个(共485万元)

  1.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补助50万元;

  2.厦门科技馆补助50万元;

  3.漳州东南花都补助50万元;

  4.泉州市晋江市五店市传统文化旅游区补助50万元;

  5.泉州市洛江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补助50万元;

  6.三明市泰宁世界地质公园研学实践基地补助35万元;

  7.南平市建阳区卧龙湾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补助50万元;

  8.龙岩市古田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补助50万元;

  9.福鼎市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补助50万元;

  10.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相思岭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福建慕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补助50万元。

  三、项目管理及要求

  (一)获得支持的上述11个基(营)地校外活动场所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2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密组织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确保1个营地和10个基地分别于“十三五”期间和2019年年度内完成项目既定绩效目标和资金预算执行。

  (二)资金实行项目单位负责人负责制。获得项目资金支持的基(营)地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格按照审定的范围使用项目资金,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缺口等。不得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用或工作经费,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资金用于基本建设的,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使用涉及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对于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项目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项目所在的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适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督查,2020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情况报我厅思政处。我厅将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核查核验,并将项目成效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基(营)地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支持建设项目内容和资金分配额度,加强对支持项目的管控,按时序进度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联系人:戴八一、骆树芳,电话:0591—87091478、87800329,电子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