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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措并举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8-2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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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建档立卡等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助;率先研发并全面启用“福建助学”APP,实现精准资助……昨天,省教育厅召开的福建省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新闻通气会透露,我省不断完善资助政策,一系列行之有效制度的建立和新举措的实施,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我省建立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制度。从今年起,对建档立卡等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助,目前已有6563名毕业生获得补助。

  为了解除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后顾之忧,我省还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并于今年正式启动。毕业后,因重大疾病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偿还贷款的学生,将对其进行救助。目前,已经审核受理了11名申请救助的学生,代偿金额达15.8万多元。

  今年,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作为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进一步简化了办贷手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先后启用手机APP、电脑客户端和微信小程序,在线受理学生贷款申请。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通过自己的手机APP或电脑客户端,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办理申贷手续;国家开发银行实行了电子合同签署制度,贷款更加便捷。

  与往年不同,我省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也由原来的“预申请→正式申请”改为“贷款资格认定→贷款合同签订”,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主要做法包括: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工作前置至高中或中职毕业前的上年9月至当年4月,不影响学生备战高考;避免学生重复提交贫困证明。首贷学生已经享受高中助学金或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无需再提交贫困证明,由所在高中或中职校直接予以认定。其他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所提供的户籍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任意单位出具的证明结合学生日常在校学习生活及家访等考察情况等给予认定。

  今年,我省率先研发并全面启用“福建助学”APP,将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量化测评、银行大数据交叉验证及助学金评定等功能融为一体,为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的在线申请、评定及告知等服务,让“学生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实现精准资助和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