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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两项督导”“教育强县”省级督导评估结果公示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3-0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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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和督导评估办法标准的规定,对29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两项督导”(其中4个申报县结合进行“教育强县”督导评估),经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19年全体会议审议,拟认定福州市仓山区等13个县为2018年度教育“两项督导”优秀等级;厦门市海沧区等3个县为“教育强县”。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3月4日至3月8日。

  监督联系电话:0591-87091276

  传真:0591-87822289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

  拟认定2018年度“两项督导”优秀等级县名单 

  福州市仓山区、厦门市海沧区、晋江市、石狮市、永春县、东山县、漳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三明市三元区、大田县、沙县、泰宁县、漳平市、屏南县

  拟认定福建省“教育强县”名单 

  厦门市海沧区、晋江市、石狮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