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和督导评估办法标准的规定,对29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两项督导”(其中4个申报县结合进行“教育强县”督导评估),经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19年全体会议审议,拟认定福州市仓山区等13个县为2018年度教育“两项督导”优秀等级;厦门市海沧区等3个县为“教育强县”。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3月4日至3月8日。
监督联系电话:0591-87091276
传真:0591-87822289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
拟认定2018年度“两项督导”优秀等级县名单
福州市仓山区、厦门市海沧区、晋江市、石狮市、永春县、东山县、漳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三明市三元区、大田县、沙县、泰宁县、漳平市、屏南县
拟认定福建省“教育强县”名单
厦门市海沧区、晋江市、石狮市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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