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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报告

来源:福州数字办 发布时间: 2018-07-1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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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工作,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督〔2018〕3号)要求和我市教育工作情况,我市下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8〕31号),并于2月26日至3月2日由市教育局领导带队,赴13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同时,局机关处室赴各市属院校和行业办学校开展开学初工作检查与调研。现将我市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福州教育基本情况 

福州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507所,在校生151.69万人,教职工11.94万人;其中,高等学校37所,在校生31.74万人,教职工2.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52所,在校生8.32万人,教职工6080人;普通中小学1219所,在校生84.48万人,教职工56386人;幼儿园1186所,在校生26.99万人,教职工27410人;特殊教育学校13所,在校生1520人,教职工464人。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提早部署,落实目标责任,有序开展期初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新学期各项工作的开展,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年初,市教育局长与下属单位和职能处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制和全员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每一级和每个人。局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处室分别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及高校定点挂钩,把抓安全工作的实绩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较好地保证了全市学校新学期开学工作平稳运行。 

(二)办学行为规范,规章制度落实,开学秩序井然。 

普通中小学教职员工2月25日前全部按时到岗,学生按时返校,26日全市普通中小学正常开学。认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政策措施,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56-65人大班额数与2017年秋季学期相比有所减少,建立完善办学行为“五规范”制度。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资助政策。小学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950元,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公用经费每生每年400元,不足100人的小学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持续完善我市助学金政策体系,2017年共下拨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款54181.27万元,惠及154.83万人次,大学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政策,下拨国家助学资金2217万元,全市共有1734人享受该政策。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没有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全市开学秩序井然。 

(三)教学仪器实施设备保障到位,实验实习实训正常开展。 

各校利用假期对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到位。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健全,“双师型”教师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四)饮食卫生规范管理,校园安全检查防护落实。 

以福州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环节规范,建立台账。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定期科学清洁、消毒;加大检查力度,促进各校规范食堂管理和食堂就餐环境改善。教育局联合市城管委在市属学校门口周边悬挂“校园周边区域禁止摆摊设点”警示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与市食安办联合举办食品安全大讲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会议。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消除所有D级危房。学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建立校园安全责任制,落实防卫器械配备,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设专职宿舍管理员。制定《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五)强化校车管理制度建设,加大交通安全整治力度。 

我市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市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健全。不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校车运营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牌、减震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教育局定期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安监局开展全市校车联合检查工作。加大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和学生签订文明出行承诺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安全文明交通习惯;各小学开展禁止12周岁学生骑行共享单车的教育,并提醒家长尽到监护责任。 

(六)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建立管控处置校园欺凌和反恐工作机制。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的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和校园欺凌治理教育活动。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的工作机制,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反恐的工作合力。 

 (七)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建立群防群治机制。 

根据季节变化,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采取各项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在小学楼梯处标示文字图案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高校每两个月至少组织1次以上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暴恐等应急疏散演练,全市去年共开展各项应急疏散演练2957场,并将演练数据全部上传至安全教育平台。全市2000多所学校进行了消防安全工作自查,市教育局对市属50多所中小学进行抽查。组建一支5.5万名市教育系统护卫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志愿者队伍,在市属学校门口周边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建立警校联动机制,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邀请综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参与学生安全教育,联合消防、公安、司法、安监等部门共同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构建“声屏网报”立体化宣传教育格局。 

(八)开学主题教育活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我市教育系统在开学初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扎实开展“平安是福”系列宣传和平安公益广告刊播投放;各校通过开学式、班会、广播、板报、网络平台等途径对全市各级各类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前教育存在供需矛盾,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能力不足;义务教育城区学位不足,优质资源供给不均衡;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高水平人才不足,部分县域和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四、整改意见 

抓紧实施教育补短板工程。抓紧修订完善全市教育补短板方案,结合市政府重点课题提升我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研究,进一步细化、优化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举措和重点项目,切实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