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仓山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仓山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21〕67 号)现将我局牵头的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报送如下:
一、关于第33点“跟踪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已按照上级文件通知精神,积极履行本单位职责,督促生态环境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时跟踪本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优化公共服务。
加强平台建设,强化主动公开。专人负责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环境保护专栏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信息管理,提升信息质量。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
落实公开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决策公开,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多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9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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