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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

来源:仓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9-1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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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导班子

  甘  乐(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祥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王敏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赵锦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慎英(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周道春(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郭萍萍(一级主任科员)

  王实(二级主任科员)

  林遵华(二级主任科员)

  林开文(三级主任科员)

  吴  苗(四级主任科员)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负责牵头协调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我局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法治督察科、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下辖2个直属事业单位(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13个基层司法所(副科级规格)。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统计、外事、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市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政收支内部审计工作。承办直属单位局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室负责人:陈宏剑;联系电话:0591-83139757。

  (二)法治督察科。负责并指导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接受全区各级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推广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组织或参与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科室负责人:力蓝燕;联系电话:0591-83139753。

  (三)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科室负责人:肖自鸿;联系电话:0591-28928035。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承办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承办以区政府为赔偿义务人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配套工作制度。办理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案件登记、统计分析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负责组织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负责涉及区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相关工作。科室负责人:陈珊珊;联系电话:0591-83483171。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及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承办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相应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开展有关政府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出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科室负责人:陈珊珊;联系电话:0591-83483171。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科室负责人:许彦琳;联系电话:0591-83139755。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牵头协调全区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科室负责人:林更沿;联系电话:0591-83139753。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工作。拟订律师工作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律师队伍教育监督和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科室负责人:林斌;联系电话:0591-83139750。

  (九)人事科。负责机关、司法所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和奖励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人:罗群生;联系电话:0591-83531915。

  四、办公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三高路156号金彩写字楼7层。

  五、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六、联系电话:

  0591-8313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