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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23-10-1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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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福州市仓山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福州市仓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福州市仓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和“福州市仓山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中央、省、市直各部、委、厅、局、办发送区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检查、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省、市、区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贯彻执行和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与驻区省直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1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人:唐林坚,联系电话:0591-83139766)

  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方案安排,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各项会议通知及重要活动安排,做好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文电的收发、记录、分办、印制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定期整理、分类、归档工作及报刊杂志订阅、文件资料清理、销毁等各项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鉴的制作、管理、使用及介绍信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及相关设备的采购、保管、分发、领用、登记、维护维修、处置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公用车辆的调度、管理,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以及治安、防火、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的协调、联系;负责办公室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人事、工资发放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项目和津贴、工会福利等待遇的登记造册、报批、领取、分发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工作;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区政府督查室(副科级)(联系人:余洋,联系电话:0591-83139835)

  负责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督查并及时反馈上级领导及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协调办公室有关科室的经常性督查工作。

  (三)综合科(负责人:齐锦滨,联系电话:0591-83139317)

  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文稿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重要文件;组织编写仓山区基本情况介绍材料、重要年鉴资料等;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组织编写区政府年度、月度、周工作计划安排;负责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全体成员会等会议的记录、整理和纪要起草工作;组织做好办公室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工作总结等综合文字材料;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四)信息科(负责人:齐锦滨,联系电话:0591-83139317)

  负责全区政务信息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定期编发《仓山政务》等信息刊物;负责向省、市政府专报信息;负责组织做好镇街、部门信息收集及培训工作,做好镇街、区政府部门信息采用情况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为区政府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五)城建科(负责人:甘炜强,联系电话:0591-83139129)

  负责办理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市容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市政公共事业、园林绿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工作联系和督查调研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区政府城建专题会议的记录、整理、纪要起草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城建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城建项目有关问题,督促落实各城建项目进度;建立并完善全区城建项目资料库,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六)经济科(负责人:黄宇轩,联系电话:0591-83139826)

  负责办理发展改革、现代服务业、税务、金融、重点建设、物价监管、国有资产、统计调查、企业上市、投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监察、纠风、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科技园区、市场整规、外经、贸促、对外经济协作、对口支援、地震、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工作联系和督查调研等相关工作。

  (七)社会事业科(负责人:胡大江,联系电话:0591-83139725)

  负责办理教育、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卫生、计划生育、体育、广播电视、地方志、旅游、文化创意产业、文明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工作联系和督查调研等相关工作。

  (八)人防工作科(负责人:林鑫,联系电话:0591-83139721)

  宣传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人防工作的规章,依法管理全区人防工作和人防建设;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负责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突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代编制全区人防经费预决算并实施监督检查;制订全区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人防平战结合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效能建设科(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人:杨夏捷,联系电话:0591-83508935)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镇街及区直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综合掌握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各镇街和区直各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本地、本单位的效能投诉问题,检查、指导各镇街和区直各部门的效能投诉工作;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受理不服效能投诉工作对效能问题处理的申诉;受理企业的投诉,受理市民向区长公开电话的投诉,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好反馈工作;负责组织对各镇街和区直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评议;组织安排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日常工作,承办需要上报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的重要事项。

  (十)外事工作科(负责人:刘昊暘,联系电话:0591-83139832)

  协调办理全区各镇街各部门的外事事务和涉外活动,办理区四套班子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接待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宾、记着;承担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一)金融工作科(负责人:郑玲君,联系电话:0591-83139328)

  组织全区各镇街各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协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监督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融资租赁等具有融资性功能机构规范发展,配合市金融办开展监测和评价。引导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企业直接融资。负责拟定区内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绩效工作科(负责人:张燕,联系电话:0591-83139912)

  负责研究拟定绩效管理工作规划、评估标准和制度规定。指导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开展对全区各镇街各部门绩效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绩效评估有关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十三)行政审批科(负责人:陈王真,联系方式:0591-83139330)

  承担本办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

  三、负责人:陈少华(党组书记、主任,兼区人防办主任、区效能办主任、区政府外事办主任、区金融办主任)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区政府大楼4层

  办公电话:0591-83139766

  邮政编码:3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