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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来源:仓山区文体旅局 发布时间: 2023-01-1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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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导介绍    

    陈潇逸(党组书记、局长)

    吴国栋(党组成员、副局长)

    庄犇马(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朱丽平(仓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江洪(执法大队指导员,外借)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应急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科室负责人:潘霖;联系电话:0591-83588795。

  (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文物保护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文化事业、文艺事业和旅游事业。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监督、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基层文化站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游客中心、旅游厕所等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落实文化和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政策。负责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产业政策,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组织指导招商工作,引导文化和旅游业社会投资,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专项规划、开发和保护。统筹实施和指导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承担旅游示范区、示范点的创建评定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旅游市场开发、区域交流协作事务。负责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品牌的宣传推广。负责文化和旅游政务宣传、舆论引导、新闻口径和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媒体联络和重要新闻报道工作。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协调外来大型文化和旅游促销及展览活动。拟订旅游促进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收集发布旅游市场信息,向旅游行业提供信息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规划,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媒体融合技术标准、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应急广播技术标准,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物资源资产调查。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与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文物保护维修和合理利用等工作。承担确定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推动实施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依法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工作。 科室负责人:方艳菁;联系电话:0591-83586995。

  (三)体育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协调区体育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农村体育、社区体育、行业体育、老年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协调群众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评定和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区体育训练,推动全区运动队伍建设和青少年体育人才的培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体育产业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指导、监督体育市场管理;指导系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 科室负责人:吴楚仪;联系电话:0591-83588725。

  (四)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区级文化和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广播电视、体育领域行政审批服务及驻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监管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政策和规划。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信用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区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承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传媒及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承担网络视听节目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监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科室负责人:陈默;联系电话:0591-83588391。

  三、办公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一楼

  四、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联系电话:0591-8358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