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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福州市仓山区新蕾小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0-08-2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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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及你局《关于福州市仓山区新蕾小学2020年秋季收费定价的建议》(仓教办〔202034号考虑福州市仓山区新蕾小学办学实际,经研究,制定福州市仓山区新蕾小学自2020年秋季起新生学费收费标准为17000元/生·年。

    福州市仓山区新蕾小学应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

    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以上通知自2020年秋季新生起执行,试行期2年。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