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及你局《关于福州市仓山区新蕾小学2020年秋季收费定价的建议》(仓教办〔2020〕34号),考虑福州市仓山区新蕾小学办学实际,经研究,制定福州市仓山区新蕾小学自2020年秋季起新生学费收费标准为17000元/生·学年。
福州市仓山区新蕾小学应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
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以上通知自2020年秋季新生起执行,试行期2年。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5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