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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福州市仓山区金鹰学校(原福州市仓山区博奥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0-08-2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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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及你局《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博奥学校调整收费的建议》(仓教办〔2020〕27号)和你局有关福州市仓山区金鹰学校(原福州市仓山区博奥学校)的复函,经过成本监审,结合福州市仓山区金鹰学校(原福州市仓山区博奥学校)办学实际,经研究,制定福州市仓山区金鹰学校(原福州市仓山区博奥学校)自2020年秋季起新生学费收费标准为小学7000元/生·学年,初中8800元/生·学年。

    福州市仓山区金鹰学校(原福州市仓山区博奥学校)应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

    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以上通知自2020年秋季新生起执行,有效期3年。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