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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重新制定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福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18-07-1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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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8]1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

  福州市物价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8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