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南实验小学: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费〔2013〕41号)精神,考虑你校办学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福州华南实验小学2018年秋季起学费标准为9360元/生·年。
福州华南实验小学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除公示的收费(学费、代办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其他有关事项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以上通知自2018年秋季起执行,有效期2年。
福州市仓山区物价局
2018年6月14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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