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闽价检〔2018〕2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精心部署开展仓山区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行动。本次检查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3月31日。检查范围为相关行业领域的商品、服务价格,重点针对商业、餐饮、教育、集贸市场等行业,包括大中型商场、超市、家电卖场、电动自行车店、汽车4S店、停车场等经营单位。主要检查经营者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或者明码标价不规范、通过误导性标示方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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