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仓山区物价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春季教育收费监管。
一是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办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及教材、教辅材料价格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切实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工作。
二是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行为。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和省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支出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办项目。代办费用应按规定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张榜公布。
三是强化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招生简章、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将收费公告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四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春季教育收费巡查,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每一件都严查快办,对性质严重的进行公开通报,强化警示震慑功能,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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