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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街道重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意见

来源:仓山区临江街道 发布时间: 2019-04-1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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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临江街道纪工委重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意见,街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各社区主官参加会议。

  会上,纪工委书记陈晓岚强调,一是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从简,主动做到非亲不请、非亲不去。二是婚礼酒席原则上不超过20桌(按10人1桌计算,包括分散场次),嫁娶双方合办的,不超过30桌;丧事酒席不超过20桌;操办除婚丧以外的酒席不超过5桌。情况特殊,超过规定桌数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实行严格审批。除婚礼酒席可男女分开办理外,严禁以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大操大办,每桌酒席金额不超过当地正常标准。三是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报告审批制度,婚嫁等喜庆事宜至少在事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丧事可先行口头汇报,并于事后一周内补办审批手续。科级党员、干部经街道纪检监察、党组织签注意见,报区纪委监察局审批备案;一般党员、干部由街道纪检监察、党组织审批备案;社区工作人员由街道纪检监察、党组织审批备案。四是党员、干部操办酒席应在之后10天内,向审批机关书面反馈操办事宜的真实情况。各党支部要做好报备事项档案保存工作,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