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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取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18-07-23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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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进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根据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通知》(闽居保【201824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取消原定于每年10-12月在各镇(街)、村(居)开展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工作。 

  取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后,我区将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与镇(街)、村(居)开展的健康体检、文化娱乐、走访慰问等活动结合的“寓认证于服务”的认证服务新模式。加强信息化运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仓山区城乡居民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