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领导鄢萍、李春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传承弘扬海丝精神,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营造海丝文化和海丝史迹保护的共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海丝史迹保护意识,落实保护职责,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能,汇聚史迹保护合力。
福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之一,拥有丰富的海上丝绸之路文物资源和大量珍贵的历史遗迹。目前,我市有6处海丝文化遗产点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此次颁布的《条例》,对福州海丝史迹的管理体制、名录制度、保护规划和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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