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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盖山镇 发布时间: 2019-08-0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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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征迁项目责任领导、各拆旧实施单位:

  现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