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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生态环境局预算说明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19-02-1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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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9年部门预算经仓山区第十七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实施。依法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处理有关跨镇(街)环境污染问题;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和监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牵头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任务。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国家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医疗)废物、化学品、清洁生产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七)负责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的核定并按规定征收排污费和发放排污许可证。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事故应急处理,协助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相应级别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  

  (九)负责环境监测,配合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生态环境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仓山区环境保护局

全额拨款

6

4

福州市仓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全额拨款

18

17

福州市仓山区环境监察大队

 

全额拨款

 

13

 

15

福州市仓山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全额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生态环境局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精神,以稳定提升辖区环境质量为目标继续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攻坚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空气质量工作 

  (二)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 

  (三)推进污染源普查力度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为850.73万元,比上年减少76.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0.7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0.73万元,比上年减少76.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万元,公用支出78.52万元,项目支出165.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50.73万元,比上年减少76.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66.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在职、退休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医社保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支出。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局综合工作经费支出。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41.41万元。主要用于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87.09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站专用仪器设备购置维护、空气自动站建设运营环境创模及提升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支出。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环境监测与信息226.21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站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环境执法监察203.87万元。主要用于监察大队在职、退休人员工资及环境执法工作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50.47万元。 

  )提租补贴13.95万元。 

  (十)购房补贴14.9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0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8.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数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数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支出数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生态环境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数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47.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生态环境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生态环境局共设置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65.8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