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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仓山区东升街道办事处预算说明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18-02-0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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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仓山区东升街道预算经仓山区第17届人大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东升街道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社区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东升街道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仓山区东升街道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仓山区东升街道
    行政

  10

  10


仓山区东升街道财政所

  事业

  3

  3

      
仓山区东升街道安监站

  事业

  1

  1

仓山区东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事业

  5

  4

      仓山区东升街道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事业

  2

  2

  三、东升街道主要工作任务

  2018,东升街道的主要任务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参与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防灾等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落实人口计划指标,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敢于攻坚克难,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

  (三)坚持以人为本,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五)持续深化党建,全面抓好基层组织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东升街道收入预算为983.87万元,比上年增加3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1.5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52.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83.87万元,比上年增加35.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万元,公用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27.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31.57万元,比上年下降116.69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行政运行)473.42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人员和共用的支出。 

  (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2.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其他部门支出。 

  (三)2010650(事业运行(财政事务))36.9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及事务支出。

  (四)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事务支出。 

  (五)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信访维稳等事务支出。

  (六)2070109(群众文化)2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事务支出。 

  (七)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94.2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事务支出。 

  (八)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7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服务事务支出。

  (九)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事务支出。

  (十)2150699(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6.06万元,主要用于安监站事务支出。 

  (十一)2210201(住房公积金)29.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十二)2210202(提租补贴)5.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提租补贴。 

  (十三)2210203(购房补贴)5.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补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5.22%,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及规范公车使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东升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67万元,比2017年减少182.3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收支情况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东升街道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东升街道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东升街道共设置绩效目标9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727.1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附表3-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xlsx 

  附表3-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xlsx 

  附表3-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xlsx 

  附表3-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x 

  附表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xlsx 

  附表3-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x 

    附表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xlsx 

  附表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xlsx 

  附表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xlsx 

  附表3-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xlsx 

  附表3-11: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xlsx 

  附表3-12: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