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为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将新增债券落实到重点项目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0〕23号)精神,现将区本级2020年第二批专项债务资金分配方案以及预算收支变化情况公开如下:
一、省级下达专项债务限额情况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此次下达我区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5000万元。
二、区本级2020年新增专项债务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省里确定的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资金使用范围,结合我区实际,对区本级新增专项债务资金5000万元,拟分配用于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
三、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上述分配方案,2020年区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增加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万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5000万元,列入“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年初102066万元调整为107066万元。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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