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本级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57.0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下降174.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8.31万元。2017年组织出国团组1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7人次。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7.33万元。但总体仍控制在年初预算金额内,主要原因对因公出国(境)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7.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17.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比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87.68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和参公单位公车改革,车辆数骤减,留存的公务用车依然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支出,加强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审批,认真落实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有效控制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含食宿)10.91万元。累计接待30批次、接待总人数478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4.5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本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区本级汇总数。
附件:2017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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