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发现该工程因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对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于2018年1月24日前报送我局。来信请寄: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125号4层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邮编:350007。
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4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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