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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份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安监局 发布时间: 2017-03-1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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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月份事故情况 

  2月份,全市发生四类生产安全事故15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7.1%;死亡9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125.0%;受伤9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57.8% 

  工矿商贸方面。全市发生事故2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 

  道路运输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3起,同比持平;死亡7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133.3%;受伤9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57.8% 

  渔业生产方面。全市未发生渔业生产事故。 

  农业机械方面。全市未发生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二、1-2月份事故情况 

  1-2月份,全市发生四类生产安全事故26起,同比减少30起,下降53.6%;死亡13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18.8%;受伤20人,同比减少40人,下降66.7%;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同比减少14.9万元,下降93.4% 

  工矿商贸方面。全市发生事故3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50.0%,死亡4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00% 

  道路运输方面。全市发生事故23起,同比减少31起,下降57.4%;死亡9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35.7%;受伤20人,同比减少40人,下降66.7%;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同比减少14.9万元,下降93.4% 

  渔业生产方面。全市未发生渔业生产事故。 

  农业机械方面。全市未发生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1-2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指数同比均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强化事故预防,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等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和金砖会晤等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提升年”行动,严格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特别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建筑施工、地铁工程、道路运输、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渔业生产、消防火灾等重点领域,餐饮娱乐、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动态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真该;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 

  2、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延伸监管触角,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理清沿海“三无”船舶、海上休闲、垂钓、渔业、水上交通等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3、继续摸排全市第二批重大安全隐患。在福州市第一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排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梳理本辖区风险点,筛查全市第二批重大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预防、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开展“攻坚2017服务发展保安全”行动。以“攻坚2017”重大项目企业为重点,采取调查摸底安全状况、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整治攻坚重大隐患、加强服务对象回访等措施,为全市重大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强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