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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4月份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福州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 2017-06-1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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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4月份事故情况

  4月份,全市发生四类生产安全事故31起,同比增加3起,上升10.7%;死亡15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50.0%;受伤19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29.6%;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同比增加0.8万元,上升51.9%。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4月4日,在福清市新厝镇324国道,一辆小轿车追尾一辆停在路边维修的货车,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工矿商贸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1起,同比增加9起,上升450.0%,死亡11人,同比增加9人,上升450.0%。

  道路运输方面。全市发生事故20起,同比减少6起,下降23.1%;死亡4人,同比减少4人,减少50.0%;受伤19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29.6%;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同比增加0.8万元,上升51.9%。

  渔业生产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270万元,同比增加270万元。

  农业机械方面。全市未发生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二、1-4月份事故情况

  1-4份,全市发生四类生产安全事故90起,同比减少27起,下降23.1%;死亡43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6.5%;受伤79人,同比减少29人,下降26.9%;直接经济损失275.3万元,同比增加256.1万元,上升1333.8%。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增加1起。

  工矿商贸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9起,同比增加11起,上升137.5%,死亡20人,同比增加11人,上升122.2%。

  道路运输方面。全市发生事故70起,同比减少39起,下降35.8%;死亡22人,同比减少15人,下降40.5%;受伤79人,同比减少29人,下降26.9%;直接经济损失5.3万元,同比减少13.9万元,下降72.1%。

  渔业生产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270万元,同比增加270万元。

  农业机械方面。全市未发生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从总体来看,全市1-4月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指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4月工矿商贸事故集中多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以巡查为契机,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5月8日至5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五巡查组对我市开展为期2天的安全生产巡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自查,做好巡查前准备工作,全力配合市安办做好协调联络、后勤保障、信访交办件督办等工作,对巡查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消除隐患和问题。要以巡查为契机,对照标准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点的整治,严防死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巡查期间全市安全稳定的环境。

  2、深入学习宣贯《意见》,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一要制定具体的学习贯彻方案。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系统学习,广泛宣传发动,全方位解读和宣传《意见》的主要精神、主要内容,学深吃透《意见》精神。特别是要发动企业来学,真正把企业担负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要抓紧制定我市实施意见。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对《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要进一步细化分解,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

  3、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积极推进全国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建设,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要按照《福州市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抓紧制定本级本部门的具体方案。二要突出特殊时段的安全监管,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