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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全面推进非传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来源:仓山区安监局 发布时间: 2018-10-2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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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公共场所用电安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仓山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督促责任落实。一是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方面。2018年6月5日,我区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8月23日,印发《居民住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整治计划》,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不规范、占用疏散通道等行为,以及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行为。各单位共检查排查有有管理单位的小区、楼院1601个,排查无管理单位的小区、楼院1066个。检查发现650个违规停放隐患,643个违规充电隐患,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行为948起。区安办先后对盖山镇、上渡街道落实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二是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方面。2018年6月8日,我区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安监局联合区商务局、区消防大队等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对辖区12处7000平米以上人员密集场所(5万平米以上2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疏散指示标志、用电安全管理、电梯及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等安全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第1轮全覆盖检查和复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177处,已完成整改155处,剩余22处安全隐患已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三是在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方面。2018年7月18日,我区转发《福州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重点针对居民小区、城市公园和景区景观池、喷水池,城市综合体内儿童游乐场所,各类商场、广场、楼宇、街道等公共用电设施设备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截止到10月16日,区安监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检查公共用电安全使用单位242个,排查用电及火灾安全隐患223条,均已整改完毕实现闭环管理。区安办先后开展了3次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