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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区属小学办理转学指南

来源:仓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1-0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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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条件

(一)片内生转学条件:1.符合片内生条件,“两证”(户口簿和房产证)一致2.视转入学校的年级班生额情况。若是转入学校该年级班生数确已满额则无法接收转入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间的学校就读。

(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转学条件:1.孩子户籍在片区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或购买仓山片区房产且户籍在仓山区其他片区2.视转入学校的年级班生额情况。若是转入学校该年级班生数确已满额则无法接收转入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间的学校就读。

(三)随迁子女转学条件:1.符合随迁子女条件,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2.应视转入学校的年级班生额情况。若是转入学校该年级班生数确已满额则无法接收转入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间的学校或到民办学校就读。

起始年级上学期和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办理转学

仓山区内公办小学的随迁子女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流程

1.长于每个学期初通过“e福州”转学预约系统进行预约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具体申请时间以“e福州”平台发布为准)。

2.学校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回复家长

1若学校审核通过有学位,家长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学校递交材料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大于该年级学位数,由学校召集家长统一进行抽签决定。

2若学校审核通过无学位,家长可在预约系统选择“申请统筹”后,根据预约系统中预约动态的提示时间,随带相关材料仓山区教育局初教科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

3.由转入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上传相关转学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

4.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通知学生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