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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2020年度第1-4季度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情况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1-12-15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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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榕财社〔2019〕69号)、《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文件精神,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社保实际缴费信息比对复核,现已完成仓山区2020年度第1-4季度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核确认工作,共有福州爱国者之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君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

  2020年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按企业(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仓山区2020年第一季度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核通过10家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人员40名,社保补贴金额共计39701.49元;第二季度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核通过10家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人员36名,社保补贴金额共计15001.94元;第三季度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核通过11家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人员46名,社保补贴金额共计35299.91元;第四季度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核通过12家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人员49名,社保补贴金额共计36518.57元。全年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共计126521.91元。

  现将拟补贴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12月23日,如对拟发放社保补贴的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1-83443162、83442530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楼五层劳动就业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7)

 

  附件:仓山区2020年第1-4季度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