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2021年福州市仓山区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申请稳定就业奖补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1-11-24 15:46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1〕55号)和《关于尽快做好吸纳脱贫人口稳就业奖补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在福州市人社局《关于2021年福州市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的公示》的我区724家企业(吸纳2473名脱贫人口)名单中,有210家企业(吸纳1568名脱贫人口)已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向我局劳动就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其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企业,按市人社局通知精神,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福州人社局“补助标准由各县区按市财政局下拨分配的资金额度与企业吸纳脱贫人口数自行确定”的原则,我区跨省就业资金共97万元,人均分配标准为618.62元。

  现将在规定时间内已经提交申报材料的210家企业名单和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25室。

 

  附件:2021年仓山区吸纳跨省劳动力奖补企业名单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