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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成锦、张凯创业租用场地补贴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1-10-2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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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胡成锦,男,身份证号码:352229199609******;户籍所在地:福建省寿宁县;经营实体名称:福州仓山友根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住所:仓山区对湖街道程厝路20号滨海嘉年华D地块2#楼1层03店面;申请人类型: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张凯,男,身份证号码:130283199511******;户籍所在地 :河北省唐山市;经营实体名称:黑马映画(福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住所: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金山工业区桔园洲67号楼4层工业厂房B区72室;申请人类型: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

  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实地考察,并通过失业登记和社保系统进行比对,认定申请人胡成锦、张凯符合2021年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拟分别给予3000元租金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3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570796;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17。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