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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1-02-2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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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潘贵兴,男,身份证号码:350104199309******;户籍所在地:福州市仓山区;人员类别: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经营实体名称:福州市仓山区麟鑫小吃店;经营住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三高路152号海通广场2号楼1层32铺位;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社保系统进行比对,认定申请人潘贵兴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

  企业名称:福建榕品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后门里122号348室;注册时间:2015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李毅。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比对社保记录,认定小微企业福建榕品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570796。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12。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