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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定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1-01-0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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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中“在我市与定西市和固原市开展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期间,来榕就业的甘肃定西市、宁夏固原市建档贫困户劳动力,可享受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即均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相关类型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各企业申请招用2019年度招用定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事项公示如下:

  2019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各用人单位招用定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按企业(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其中:2019年第一季度审核通过3家企业招用8名定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申请补贴资金16022.67元;2019年第二季度审核通过4家企业招用81名定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申请补贴资金163839.21元;2019年第三季度审核通过4家企业招用68名定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申请补贴资金177721.31元;2019年第四季度审核通过5家企业招用40名定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申请补贴资金79608.29元。

  以上共申请补贴437191.48元,经区劳动就业中心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社会保险实际缴费信息比对复核,现已完成审核确认工作,拟补贴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5。

 

  附件:仓山区2019年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定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社保补贴发放汇总表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