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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0-12-0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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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职业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88号)和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0]15号)精神,2020年10月16日俞立娜等5名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参加福州第一技师学院举办的劳动保障协理员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培训日期2020年10月16-20日,培训时间共五天,每天8课时,现经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培训鉴定处考核合格发放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文件规定按每人每课时5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即每人200元补贴。

  现将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5。

 

  附件:福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职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人员花名册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