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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自行招聘新员工申报用工服务奖补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0-08-17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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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提高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和企业复工用工服务奖补标准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23号)和《关于转发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42号)以及福州市人社局等6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人社厅等6部门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48号)精神,福建富兰光学有限公司列入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该企业于2月7日-5月7日(疫情防控期间)自行招聘务工人员25人,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比对和该企业2020年1月份全体员工工资银行明细清单比对,确认该部分务工人员为新增首次福州参保人员,且员工已就业1个月以上,符合企业用工招聘奖补条件,现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共计50000元。

  现将该企业新招聘首次福州参保人员名单和用工招聘奖补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5。

 

  附件:福州市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招聘务工人员奖补花名册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